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临港新片区各镇、各开发公司、各有关单位:根据《临港新片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沪自贸临管规范〔2022〕16号)的规定,(二)科技服务范围创新链服务、产业链服务和资金链服务,其中创新链服务主要是围绕工艺、技术和产品等进行的研发、设计、中试及工程化等服务,产业链服务主要是围绕产业链进行的检验、测试、评测等配套辅助服务,资金链主要是指围绕产业链进行的金融类服务,3.提供科技服务成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技术解决方案、检验检测认证报告、咨询报告、研发设计、科技评估报告、结题报告等资料),4.服务项目完成的结题报告,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3.按照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相关活动或列入科技专项资金资助的在研项目,不纳入创新券支持范围,4.不受理涉密资料,5.管委会高科处组织开展对已兑付资料的抽查,对抽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今后申请科技创新券资格,所有资料提交均需在网上提交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