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柯桥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验收和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自愿申报、初审和专家审核后,现对符合要求的家区级单位(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保留其“区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意见反馈方式: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途径联系和反馈:电话:0575-84119013附件:第二批区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复核名单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0月30日附件:第二批区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复核名单区级机关:(4家)绍兴市自然资源保护局柯桥分局(自然资源保护局大楼)绍兴市柯桥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局大楼)绍兴市柯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大楼)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楼)学校:柯桥区鲁迅外国语学校柯桥区西藏民族中学柯桥区华舍中学柯桥区柯岩中学柯桥区兰亭中学(原柯桥区兰亭镇中学)柯桥区王坛镇中学柯桥区实验小学坂湖校区[原柯桥区管墅小学(实小新校区)]柯桥区鉴湖小学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小学柯桥区轻纺城小学纺都路校区[原柯桥区迎丰小学(轻小新校区)]柯桥区柯岩中心小学教育集团湖东路校区(原柯桥区柯岩中心小学)柯桥区浙光小学[原柯桥区钱清镇中心小学(东江校区)]柯桥区杨汛桥紫薇小学医院: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平水分院(原绍兴第二医院平水分院)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马鞍分院(原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