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文字解读】《浙江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政策解读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 2022-01-10
《浙江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浙科发外专〔2022〕2号)(以下简称《指引》)于2022年1月7日印发,我省成立了省“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省科技厅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目的:为促进全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研究制定《浙江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须经审批登记后才能开展培训,《指引》的相关条款以落实“双减”工作任务、规范行业发展为立足点,对机构设置、场地设施、从业人员、资金监管等提出了明确的基本要求,加强科技、文旅、体育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以及教育行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相关主管部门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出具审核意见,研究制订本地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的具体设置要求、审批登记办法和流程,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在本指引施行前已设立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须在两年内按本指引要求,五、注意事项及关键词解释注意事项:本指引所称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是经由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更多精选

  • 2022-01-10 00:00:00
  • 2022-01-10 00:00:00
  • 2022-01-10 00:00:00
  • 2022-01-10 00:00:00
  • 2022-01-10 00:00:00
  • 2022-01-10 00:00:00
  • 2022-01-10 00:00:00
  • 2022-01-10 00:00:00
  • 2022-01-10 00:00:00
  • 2022-01-10 00:00:00
  • 2022-01-10 00:00:00
  • 2022-01-10 00:00:00
  • 2022-01-10 00:00:00
  • 2022-01-10 00:00:00
  • 2022-01-10 00:00:00
  • 2022-01-10 00:00:00
  • 2022-01-10 00:00:00
  • 2022-01-10 00:00:00
  • 2022-01-10 00:00:00
  • 2022-01-10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