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集美区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厦集工信规〔2022〕6号),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现开展2023年国高(第二批)、科技进步奖、研发机构扶持政策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兑现条件1.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纳税均归属集美区,统计关系归属集美或火炬(集美),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1)2022年度经认定批准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2022年1月1日以来获得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企业,(3)2022年1月1日以来经认定批准的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2.企业已获得厦门市其他区(含火炬高新区、自贸区)同类区级奖励的,二、受理时间自2023年10月30日起开始受理,截至确认政策时间2023年11月13日24:00止,三、办理流程登录集美区政府网站(http://www.jimei.gov.cn),点击“集美i企宝”(http://www.jimei.gov.cn/ztzl/iqb/),选择“政策兑现”中的对应项目,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5707072附件:1.《集美区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若干措施》2.政策申报企业端操作手册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