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科技创新资源在惠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根据《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工作,二、申报程序及要求(一)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hz)在线申报,经“申报管理”-“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书”按照系统填报指引(附件3)填写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申报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市科技局,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经专家评审后择优给予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资格认定,四、注意事项(一)项目名称统一使用“(单位名)+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二)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自愿申报,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申报条件所需证明附件材料,(三)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四)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以质量优先为基本原则,五、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17:30,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11月17日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