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规范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工信厅企业〔2017〕103号)、《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工信企业规〔2021〕119号)、《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工信企业规〔2021〕114号)的有关规定,经评审和公示,现将2022年度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评价考核结果予以公布,请各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在解决中小企业公共性需求,畅通信息渠道、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附件:1.2022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评价考核结果名单(平台类31家)2.2022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评价考核结果名单(基地类13家)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