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失能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丽医保发〔2023〕10号)等规定,现将2023年莲都区“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第七批失能等级评定结果为重度失能的申请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0月30日止,公示期间,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服务中心或莲都区医疗保障局举报和投诉,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举报投诉电话:1.“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服务中心:0578-20703332.莲都区医疗保障局:0578-2637225附件:莲都区“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重度失能人员名单第七批.docx丽水市莲都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