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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自持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10-27
我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关于规范自持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联系电话:62610853附件:1.关于规范自持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2.关于《关于规范自持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x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3年10月27日关于规范自持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等:为加强我市自持租赁住房运营管理,以及通过竞投自持比例确定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自持的租赁住房(以下简称“竞自持租赁住房”)管理,五、自持租赁住房应整体运营并全部用于租赁,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合同、协议、承诺书未约定不得销售转让、整体转让、整体抵押的,自持租赁住房所有权人可申请整体转让一个地块或小区的自持租赁住房项目,八、整体转让的受让方应具备运营或管理相当规模租赁住房的条件和能力,九、自持租赁住房所有权人申请整体转让自持租赁住房的,应当向项目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住建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交下列材料:1.自持租赁住房项目整体转让报告(自持租赁住房所有权人与受让方共同签章),5.自持租赁住房整体转让承诺书,附件1:合肥市企业自持租赁住房项目整体转让联合审核表申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经办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位置项目权属证书号建筑面积(㎡)房源数量(套)项目基本情况受让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经办人联系电话企业类型是否在租赁平台登记备案是¨否¨上年度租赁合同网签备案量(套/间)本年度租赁合同网签备案量(套/间)提交材料情况¨1.竞自持租赁住房项目整体转让报告¨2.竞自持租赁住房不动产权证书¨3.受让方资料¨4.受让方承接后的运营方案¨5.承诺书¨6.其他所需材料单位意见申报单位意见:(签章)年月日受让单位意见:(签章)年月日联合初审意见(可附页)区(开发区)住建部门审核意见:(签章)年月日区(开发区)自规部门审核意见:(签章)年月日联合审核意见(可附页)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审核意见:(签章)年月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意见:(签章)年月日附件2:自持租赁住房整体转让承诺书本单位申请将自持租赁住房项目整体转让给受让方,2.本项目无相关合同、协议、承诺书约定不得销售转让、整体转让、整体抵押,3.受让方将继续履行本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合同中有关自持租赁住房的各项约定,转让后不改变自持租赁住房性质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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