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猪养殖场户(企业、专业合作社):依据《晋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设施农业和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市农计财发〔2023〕170号)和《榆社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脱贫人口增收资金(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通知》(榆财农〔2023〕49号)文件精神,请符合要求的生猪养殖场户(企业、专业合作社)尽快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推动我县生猪养殖业发展,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二、重点支持监测对象、脱贫户规模性种养生猪良种猪养殖场户(企业、专业合作社),三、因灾重建的生猪养殖场户,四、安排的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购买良种猪环节,五、补贴品种涉及杜洛克、长白、大白、晋汾白、山西黑猪等引进品种、培育品种及地方品种,有意向的相关单位请于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向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提出申请,并上报相关资料,联系人:李凯联系电话:0354-6622122地址:榆社县农业农村局政府前楼331室畜牧站榆社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