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分配工作,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安排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3〕49号)、《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2020、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再分配安排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3〕516号),《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奖补资金安排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3〕517号)要求,结合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充电设施主管部门统计并报送符合奖补条件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相关情况,我局编制了清远市2019-2020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再分配计划和清远市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分配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6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相关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及方式、相关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0763-3663733电子邮箱:3449597900@qq.com邮政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10号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附件:附件1:清远市2019-2020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再分配计划(1).xls附件2:清远市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分配计划.xls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