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聊城市“人才飞地”管理办法》(聊市科发〔2021〕53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聊城市“人才飞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才飞地”申报类别与主体聊城市“人才飞地”是指在聊城市行政区划外设立的创新服务平台,“人才飞地”的申报主体为聊城市行政区划内的各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事业单位,二、“人才飞地”申报条件(一)飞地孵化器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对孵化器拥有实际控制权,为聊城市或拟入驻聊城市的企业提供的工位不少于30个,(二)研发机构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对研发机构拥有实际控制权,拥有一定数量的专业研发人员(年销售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机构内专业研发人员不少于8人,年销售亿元以下的企业专业研发人员不少于3人),3.聘用的人才每年为申报单位累计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月,(四)申报单位对“人才飞地”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认定:1.人才飞地为申报单位分支机构(公司),2.人才飞地为非申报单位分支机构(公司),2.申报单位要根据申报“人才飞地”的类别,按要求填写《聊城市“人才飞地”申报书》,联系人:张萌萌羊洋联系电话:8378168电子邮箱:lcskjjyzk@lc.shandong.cn附件:1.聊城市“人才飞地”申报书(科技孵化器类)2.聊城市“人才飞地”申报书(研发机构类)3.聊城市“人才飞地”申报书(人才工作站类)4.聊城市“人才飞地”推荐汇总表附件1:聊城市“人才飞地”申报书(科技孵化器类).docx附件2:聊城市“人才飞地”申报书(研发机构类).docx附件3:聊城市“人才飞地”申报书(人才工作站类).docx附件4:聊城市“人才飞地”推荐汇总表.xls聊城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