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业经营主体:为进一步支持我县设施农业发展,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支出方向)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3〕50号)文件要求,对经营主体发展现代设施农业从银行获得的贷款予以贴息支持,现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项目资金需用于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的贷款贴息,贴息资金补贴项目主体自2023年1月1日起产生的符合要求的贷款利息,三、项目实施流程项目按照“自愿申请、汇总审核、逐级申报、据实结算”的模式对新型经营主体予以贷款贴息补助,同时提供以下申请资料(表格见附件):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承诺函、经营主体开户行出具的人民银行贷款征信证明(含贷款明细)、其他反映经营主体贷款及付息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合同复印件、贷款到账凭证复印件、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利息结算清单,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的农业支持项目,五、申报材料1.千阳县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附件1),2.千阳县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承诺函(附件2),3.千阳县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情况汇总表(附件3),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合同复印件、贷款到账凭证复印件、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利息结算清单,附件1、千阳县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doc附件2、千阳县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承诺函.doc附件3、千阳县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情况汇总表.doc千阳县畜产局2023年10月27日(联系人: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