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享受条件、返还标准等有关问题,一、享受条件审核时在本市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参保职工在30人及以下的参保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裁员率不高于20%的,且审核时不属于严重失信企业,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二、返还及申报形式今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单位也可在7月1日后向参保所在区社保分中心或通过天津人社网厅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键申报”系统,三、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比例返还,大型企业按照2020年享受减半缴纳失业保险费政策的企业名单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含民办非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条件、形式及返还标准参照中小微企业标准执行,裁员率=单位2021年度领取(申领)失业保险金人数÷单位2021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平均人数,补缴后可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单位补缴的2021年度失业保险费,返还年度已享受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家庭服务业社保补贴的人员,其单位和个人缴费不再作为返还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