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4号)等文件精神,就业见习的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经审核,2023年度我县符合见习补贴发放条件的就业见习基地共有5家,见习人员70人,随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520元/月,故2023年度就业见习补贴应按每人每月1064元标准执行,2023年度随县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基地补贴需发放219184元,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请在公示期内向随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8月3日联系电话:0722—3339601附件: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补贴公示表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26日附件: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补贴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