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盐县“腾笼换鸟”专项经费使用若干意见》(盐政办发〔2022〕20号)、《海盐县“腾笼换鸟”专项经费使用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盐经信〔2022〕46号)等文件要求,经主管部门初审以及相关部门联审通过,现将符合政策要求的通元镇新经济创业园标准厂房二期项目财政扶持奖励资金清算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10月3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联系科室:县经信局产业发展科,电话:86582979,附件:“腾笼换鸟”专项补助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财政扶持奖励资金清算清单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10月26日附件“腾笼换鸟”专项补助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财政扶持奖励资金清算清单序号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前期已预拨(万元)本次清算余款补助金额(万元)合计补助金额(万元)1海盐县通创投资有限公司通元镇新经济创业园标准厂房二期15035.0318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