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直达快享,根据《关于加快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通知》(兵人社函〔2022〕214号),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师市受疫情影响实施静态管理和流调管控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在7日(含)以上的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师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十三师新星市推行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第四批可享受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单位共有哈密镜儿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74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26日至12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条件或对单位情况存在异议的,请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第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902-2565679附件:2022年第四批享受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名单第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