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关于开展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工作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创业促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和吸纳就业的积极作用,现将开展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贷款对象范围(一)创业者个人: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五)以下人员不得申报:①目前还处于创业担保贷款期内的人员,②已实现就业的财政供养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编内编外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村委会和社区三委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⑤已注销《营业执照》、无经营场所、无创业实体的人员,(六)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须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七)对按时还清上次贷款本息、创业项目经营良好、带动就业能力强的申请人或小微企业,(八)每位申请人或小微企业只可申报一项贷款,并收回贷款本金、追回财政贴息资金:①贷款未用于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②获得贷款期间注销用于申报贷款的《营业执照》,三、贷款类别(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三年最高不超过三年还款方式分三次还款(即贷款合同签订的第12个月偿还本金的10%、第24个月偿还本金的20%、第36个月偿还本金的70%)三年到期一次性还款担保方式免担保,(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六、申报方式由申请人和小微企业自主选择贷款类别和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