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绵阳市第三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根据《绵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绵府办发〔2020〕16号)和绵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安排,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将组织开展绵阳市第三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申报认定工作,二、申报条件1.依托单位为绵阳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组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形成一批可转化的科技成果,三、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绵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并按顺序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1.单位性质证明材料:依托单位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2.研发投入证明材料:依托单位为企业的提供2022年企业财务年报(电子税务局下载)、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全套,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的提供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合同、收款凭据及发票,7.工程中心管理团队和主要研发人员证明材料:人员名单及学历或职称证书(其中依托单位自有高级职称人员需附上6个月社保交纳清单),8.运行管理证明材料:工程中心组织管理及科研管理制度文件,9.成果转化能力证明材料:成果技术转让合同及发票、成果技术服务合同及发票、成果技术入股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成果技术转化产品发票等,设施设备开放服务证明材料四、申报程序1.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一份),2.各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联系电话:市科技局高新科0816-2332431附件:1.关于印发《绵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2.第三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3.第三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