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岭市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温农水【2021】278号文件有关要求,经评审,拟立项由温岭市泽国镇长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的《温岭市泽国镇长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保鲜冷库建设项目》项目,现予以公示,一、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二、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三、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5日----10月31日四、联系单位:规划计划科五、联系电话:0576—86101085六、联系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号,邮编:317500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