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促发展惠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精神,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二批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共有16家,公示期为10月26日至11月1日,公示期间结束日(11月1日),请参保企业登录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门户(https://www.xjbthrss.gov.cn)确认是否同意享受稳岗返还资金,用人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向确认同意享受的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条件或对企业情况存在异议的,请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第五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909-66663172023年第二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xlsx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