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2022年“两节”期间工业企业生产运行平稳,省、市两级增产增效合并奖励标准为: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2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6%及以上、季度产值增量500万元及以上的存量规上制造业企业,500-1000万元(含)给予1.3万元奖励,其中符合奖励条件的纳入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库的企业按每增产值500万元给予1.3万元奖励,以上措施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各县(区、管委会)给予相应叠加补助,给予每家3万元奖励,县(区、管委会)给予相应叠加奖励,奖励资金统筹用于工业小微企业帮扶工作经费,对春节期间坚持生产、施工、运营和2022年2月8日(正月初八)前复工的规上工业企业、在建工业项目、工业服务机构给予适当慰问奖励,给予每家10万元补助,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五、加大项目推进力度(九)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精心安排“两节”期间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对在春节期间对接落地工信战线招商项目成效突出的县(区、管委会)和工业园区,每场按活动规模及相关费用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