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做好巡查记录和巡查发现问题整改,10.扎实做好2023年稻谷补贴工作,13.做好明月村粮食监测点相关工作,二、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农房建设管理1.扎实开展“大棚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巡查监管责任,宅基地巡查7次,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1.开展2023年农村集体经济年度收入预报工作,2.召开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会1次,4.做好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明月村、源安村各100万元项目的协调等工作,5.做好邓庵村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五清”行动1.扎实开展乐山市市中区农村问题厕所摸排整改,3.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五清”行动宣传,坚持对11个村和新场社区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五清”行动考核和日常督查,4.及时完成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五清”反馈问题整改和报送工作,5.扎实开展畜禽养殖巡查和安全生产巡查15户次,做好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