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妇联、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宁人社规字[2021]18号)文件精神,原州区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对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进行了入户调查评估,经区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审核会议研究,拟确定对常秀玲等16名考察合格的创业个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三年,现将符合贷款条件的16名创业个人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0月27日,如有异议,拨打电话:0954-2667684,附:《原州区2023年第十六批创业担保贷款研究放贷花名册》原州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