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务厅: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王桂厅代表提出“关于解决白沙县西部地区供水工程建设资金和环境影响报告的建议”(第652183号),由我厅协助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该工程主要位于白沙县域,且受益对象是白沙县,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该工程主要属于白沙县财政事权,应由白沙县财政承担支出责任,白沙县作为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省级财政每年已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方式加大支持力度,白沙县可通过统筹自有财力、上级转移支付和盘活存量资金安排该工程项目资金,如有缺口可通过申请地债转贷额度支持,省财政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支持,以上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