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3〕41号,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和方式(一)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事前项目根据相关要求后续签订项目承诺书,同时在粤财扶助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填写申报材料(登录平台--项目申报--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载纸质材料电子版(按照“2024省级新型储能产业-单位简称-项目名称”命名)于11月1日发送至联系邮箱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打印纸质版材料,(二)递交材料请各申报单位于11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七份)、电子版(提供光盘,并标注单位简称及项目名称)一并报送至所属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1月3日前提交本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及项目推荐表(附件4,四、其他未完工项目将根据相关要求后续签订承诺书,承诺书的绩效目标须与申报书保持一致,依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1〕6号),项目完工后应及时提交项目验收申请,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3〕41号)2.项目申报指南3.申报材料要求4.项目推荐表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0月24日(联系人及电话:蒋文红2538299,邮箱:gxjxck@zhuhai.gov.cn、zcfw@zhzsia.org.cn)附件:1.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pdf2.附件2.项目申报指南.doc3.附件3.申报材料要求.doc4.附件4.XX区项目推荐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