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应对疫情保主体促就业1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人社规[2022]1号)文件精神,对吸纳监测对象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用工单位,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经企业申请、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复核、相关部门协查,现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江西诚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吸纳2名,补贴金额4000元),公示期自2023年10月24日-10月31日,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口头)或电话形式向金溪县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0794-5259061联系人:唐辉林附件:2023年度金溪县企业吸纳监测对象劳动力人员名单2023年度金溪县企业吸纳监测对象劳动力人员名单(1).xlsx金溪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10月24日来源:就业创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