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2﹞142号)和《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和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农业项目资金计划及建设任务的通知》(涪农委发〔2023〕59号)文件精神,按照《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涪陵区2023年盆周山地猪保种和涪陵黑猪选育项目申报指南〉的函》(涪农委函〔2023〕279号)的文件要求,2023年10月20日我委组织专家对涪陵区2023年盆周山地猪保种和涪陵黑猪选育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023-85688583(区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站),023-72225057(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附件:涪陵区2023年盆周山地猪保种和涪陵黑猪选育项目公示表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