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规定,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岳池恒立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初步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1月6日),行政许可申请人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行政审批申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审发〔2014〕460号)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诉材料(包括申诉函、申诉证明材料等),于2023年11月6日前完成网上申诉工作,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本公示仅为我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故请行政许可申请人警惕不法人员借资质审查审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请向我局纪检组举报(举报电话:0826-5233009)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附件:岳池县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一览表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0月24日附件:岳池县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一览表序号属地企业名称申请事项初审意见备注1岳池岳池恒立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增项:模板脚手架不分等级不同意:1.申报资料中资质证书正副本数量不匹配,劳动关系、代表业绩真实性存疑,4.职称人员李庆、黄林、魏海成劳动关系真实性存疑,5.30名技术工人劳动关系真实性均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