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单位为企业(不含科技服务机构)的需纳入科技型企业库,二、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三、申报材料基础材料:1.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科技创新政策补助申请表(2022年度)(附件1),1.申报材料(1)新型、高端研发机构市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批复文件,(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1.重大成果在区转化补助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社会单位,且该科技成果在南岸区、重庆经开区成功转化的,且该科技成果在南岸区、重庆经开区成功转化的,申报材料:(1)科技成果自行投资实施转化类:1)获奖批复文件或获奖证书,4)在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证明(证明单位加盖公章),(2)科技成果受让方、许可使用方、科技成果持有方均需为南岸区、重庆经开区范围内注册的社会单位,1.申报材料(1)新认定奖励:2022年度国家级孵化平台认定相关证明材料和申报材料,(2)绩效考核奖励:2022年度市级绩效考核申报材料、绩效补助证明材料和到位资金回单,对新认定的国家、市级、区级科普基地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二)审核南岸区科技局、重庆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按照程序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附件:1.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科技创新政策补助申请表(2022年度),重庆市南岸区科学技术局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10月24日附件下载:1.附件1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科技创新政策补助申请表(2022年度).doc2.附件2:真实性承诺书.doc3.附件3:关于印发《支持绿色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doc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