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品牌专班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贵州省农业品牌标准体系建设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黔农品牌专〔2023〕6号),通过单位自愿申报,经我局择优评选,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一、公示时间:公示期5天(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毕节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须采用实名,联系电话:0857-8222392;电子邮箱:bsnxxk@163.com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威宁路毕节市农业农村局邮政编码:551700附件:毕节市2023年团体标准制定项目、企业标准制定项目拟补助名单.xls毕节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