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黑龙江省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二批动物防疫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276号文件和哈尔滨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哈尔滨市财政局拨付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二批动物防疫补助)》哈财指(农)[2023]315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对下达给我区政府购买强制免疫服务补助36.9万元,制定了《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政府购买强制免疫服务补助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一是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经费补助,二是按照各乡镇(街道)行政村数量和养殖量多少统筹分配,三是本补助经费为一次性补助,包干使用,各乡镇(街道)可以根据各行政村动物防疫工作量平衡调剂使用,依据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从2023年9月25日开始至10月1日止,请在公示期间向哈尔滨市双城区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反映,地址:哈尔滨市双城区新兴路99号联系电话:0451-53164006哈尔滨市双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