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涉及民政部门职责有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等内容,认真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一、推动完善社会救助诚信信用制度落实认真贯彻落实鄂办发〔2021〕37号精神,二、推动优化养老机构消费环节信用制度落实积极关注养老消费热点,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行为,三是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行为,引导当事人详细了解《婚姻登记个人信用信息风险告知书》内容,五、加强社会组织诚信文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诚信文化建设,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自律和诚信建设活动,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上网公示,12家行业协会免收会员单位会费14万元,4家行业协会减免会员单位会费11.6万元,社会组织文化诚信建设取得明显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