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民营经济主体每年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力争达到50亿元以上,二、支持创业创新(十三)定期向民营企业推介三张项目清单,降低民营企业创新投入成本,单家企业或单个创业者创新服务券额度每年最高10万元(含),引导支持民营企业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行业发展趋势,给予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补助,按专家评审给予单个项目10万元(含)至50万元(含)补助,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领域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按国际、国内和省内类别分别给予生产企业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级民营企业实施的标志性产业重大技改项目,强化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产业链领航企业等培育及服务,加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力度,按70%比例给予企业学费补助(每人最高可达5万元,加强对优秀民营企业、企业家和民间投资重大项目的正面宣传,定期听取民营企业、民间投资项目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