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等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推进普查及区划成果在重大规划编制、城乡建设、灾害评估、金融保险等方面的应用,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4.完善城乡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在城乡规划、建设、运行中充分考虑气象风险和气候承载力,增强城乡气候适应性和重大气象灾害防控能力,提升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布局、建设运行、调配储运、金融保险气象服务水平,加强气候资源普查和规划利用,为风电场、太阳能电站、通用航空机场等规划、建设、运行、调度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建设农业、生态环境、交通、城市内涝等专业气象观测站网,由气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建设城乡智能网格预报系统,建设城乡内涝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县相关规划,编制气象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