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丰台区科普基地管理办法》(丰科信发〔2021〕15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复核主体为命名时间2020、2021年度的丰台区科普基地,或受法人单位依法委托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二、申报方式(一)各申报单位于10月20日-11月17日登录丰台区政府网站,在政府公告栏下载科普基地申报材料,并于11月19日之前将填报的《丰台区科普基地申报书》《承诺书》和申报单位资质扫描件以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待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纸质版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报送区科信局科技创新科,(二)科普基地的申报名称须用法人单位或受法人单位依法委托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名称,(三)请申报单位认真阅读《北京市丰台区科普基地管理办法》,对应申报类型填写科普基地申报书,丰台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本系统相关单位的推荐,四、联系方式联系人:贾月云、王立臣联系电话:83656384电子邮箱:kxjzhk@mail.bjft.gov.cn报送地址:丰台区文体路2号3号楼2006室特此通知,附件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