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引进高层次教育卫技人才的实施意见(试行)》(长委〔2019〕27号)文件给予生活津贴和一次性购房补贴(或购房券,下同),(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2.优选基础教育师范生,前五年给予20万元生活津贴和一次性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前五年给予15万元生活津贴和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3.招聘知名高校研究生,前五年给予30万元生活津贴和一次性给予60万元购房补贴,前五年给予15万元生活津贴和一次性给予45万元购房补贴,(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二、强化存量人才培养1.奖励本土基础教育人才,(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2.强化基础教育领军人才培养,相关经费由区教师进修学校在继续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责任部门:区教育局)3.实施中青年教育人才专项培养,(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财政局)三、营造留才良好环境1.设立人才购房补助,(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2.给予人才职称待遇倾斜,(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3.健全人才服务保障机制,(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人社局)以上人才政策待遇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