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已编制完成《嵊州市三界镇范洋排涝站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划定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30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0月30日前反馈至嵊州市水利局,联系人:高工联系电话:0575-8957090113735232199王工联系电话:0575-8379975318258591510附件:《嵊州市三界镇范洋排涝站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1嵊州市三界镇范洋排涝站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0928.pdf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