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汉中市南郑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汉中市南郑区司法局2023年10月19日汉中市南郑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第二条汉中市南郑区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公安机关牵头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工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工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的监督管理工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村组、物业服务以及其他组织应当落实本辖区和本单位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三条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第七条设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在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带头减少举办焰火晚会和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逐级落实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责任,第十三条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