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局),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在全省“三农”领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委农办发〔2023〕10号)精神,现将报送“三农”领域调查研究成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报送至少1篇“三农”领域调研成果的要求,加快调研进度并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倡导“短实新”、文风朴实(字数5000字左右,二、请各地各单位于11月12日前填写调研报告汇总表(见附件),连同调研报告电子档报送省委农办秘书处,各县(市、区)调研报告由各设区市统一汇总报送,各设区市要做好调研成果的筛选、审核、上报工作,确保数据翔实、内容丰富,三、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调研成果转化工作,积极拓宽成果转化运用渠道,对问题找得准、措施提得实的调研报告转化为相关制度措施,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调研报告评选和编发优秀调研成果,附件:1.调研报告汇总表2.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中共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10月19日附件1调研报告汇总表报送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序号报送单位调研报告题目调研报告内容概况(600字以内)作者(6人以内)附件2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编办、省信访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宗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粮食物资局、省供销社、省农科院、省大数据局、省林业局、团省委、省妇联、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省气象局、省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