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1、县域内2022年参加失业保险并在2022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3、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裁员率=(2022年度参保单位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22年度参保单位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月平均人数)×100%,二、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按60%返还,三、申报方式1.线上确认:企业在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03.203.218.134/,以下简称“网厅”)进行网上确认,2.线下确认:在“网厅”不能确认的或确认不成功的,企业经办人员带上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和单位法人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叙永县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叙永县新区便民街)H区失业保险窗口现场确认,四、稳岗返还资金用途企业稳岗返还资金只能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职工生活补助、技能提升培训,五、申报期限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2024年1月1日0时前未完成确认的参保单位,视作自愿放弃申请稳岗返还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