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计划培训3.5万人以上,其中农村劳动力不少于2.5万人,各县(市)人社局要把劳动者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作为提高培训实效性和针对性的前提,4.推广使用“电子培训券”,在我州集中安置点试点“电子培训券”,培训对象持“培训券”根据各县(市)公布的培训机构和工种目录自行选择培训,力争参训人员80%以上取得专项及以上职业能力证书,各县(市)人社局要对培训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各县(市)人社局要督促培训学校在全州鉴定机构库中选择考核评价机构,各县(市)人社局要严格按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培训质量和培训实效评估结果审核拨付培训资金,要加强“培训券”的使用管理,严肃依法打击倒卖“培训券”、冒名参训等行为,并对买券人、卖券人、中介人按倒卖金额予以1-3倍处罚,各县(市)人社局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今年培训任务:3月底前完成培训意愿调查,并追究人社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就业局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