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能源局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着力破除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根据《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决定在全市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一、重点整治内容2023年1月1日以来,核查项目在签订开发意向协议、编制项目投资市场化配置方案、组织实施市场化配置项目开发过程、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当市场干预行为,重点整治以下问题:(一)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配套产业地方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印发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配套产业,具体包括:一是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或者变相要求项目必须配套产业、引入产业,(二)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投资落地,地方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印发文件等形式,强制要求新能源发电项目和抽水蓄能项目投资落地,二、收集线索时间和要求如发现我市组织实施的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有上述重点整治内容,于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7日期间,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