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事项申请认定为总部经济类、现代金融类、信息服务类、现代物流类、商务服务类、工业设计类、科技服务类、文化创意类的服务业企业,申报企业从事的主营业务需为以下类别:总部经济、现代金融业、信息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商务服务业、工业设计、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类别,2.总公司或集团化企业总部从外地迁到南宁市设立的总公司或总部: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上年度总纳税不低于1000万元(从事软件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类、公共服务的企业及独立研发机构,下属企业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且在南宁市的公司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2.工业设计企业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2.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科技服务企业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2.文化创意类企业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二、认定程序(一)申报材料1.《南宁市现代服务业企业认定申报表》(非总部经济类)(附件1)或《南宁市现代服务业企业认定申报表》(总部经济类)(附件2);2.2021年、2022年度统计报表、完税证明,2.县(市、区)、开发区审核各相关县(市、区)、开发区发改(经发)部门登录“南宁市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后台管理系统,附件:1:南宁市现代服务业企业认定申报表(非总部经济类).doc2:南宁市现代服务业企业认定申报表(总部经济类).doc3:企业申报流程指引.docx4: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受理人联系方式.doc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