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龙华区重大项目管理体制机制,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区发展和改革局对《深圳市龙华区重大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华府办规〔2019〕2号)进行修订,并形成修订说明,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10月30日前(含10月30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中心A2001(龙华街道广场三路与清泉路交汇处),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龙华区重大项目管理办法修改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zhggj@szlhq.gov.cn,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在意见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请在意见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重大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深圳市龙华区重大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