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王鹏镇等9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王鹏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1202********0818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唐唐餐厅2滕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1202********0810济南市藤艾文化教育咨询有限公司3王化军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5334济南锦泓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4王茂恒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9004********2618济南市莱芜区欣欣玩具店5李延国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0833济南市莱芜区绿苑农产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6焦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0981********1818济南市莱芜区焦营调味品经营部7赵盼盼农村自主创业农民410927********8025济南市莱芜区家玉农副产品加工行8任维才返乡创业农民工371202********2919济南市莱芜区睿可建筑材料销售中心(个体工商户)9李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81X济南市莱芜区康益健康咨询服务中心公示日期为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5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