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人民政府2023年10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温岭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标准强市、品牌强市建设,包括“温岭市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质量奖”)和“温岭市标准创新贡献奖”(以下简称“标准奖”),设立“温岭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以下简称“质量奖提名奖”)和“温岭市标准创新贡献奖提名奖”(以下简称“标准奖提名奖”),二、评审组织(四)成立温岭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委会),2.发布《温岭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等重要工作规范,主要职责是:1.组织制(修)订《温岭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等工作规范,2.组织开展温岭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资格审查、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等工作,3.负责向市评委会报告温岭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情况,四、申报和评审程序(十二)温岭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包括发布通告、申报推荐、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评价、审查表决、初选公示、审定批准等九个环节,申报组织自愿填写《温岭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或《温岭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表》(以下均简称《申报表》),市评审办对申报组织的基本条件、《申报表》及相关证实性材料的符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市评审办组织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组织资料进行书面评审,市评审办组织评审组对通过资料评审的组织开展现场评审,市评委会根据市评审办的综合评价报告和候选授奖组织负责人的现场陈述,(二十七)获奖组织可在组织形象宣传中使用温岭市政府质量奖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