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长兴人从众网吧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事项,根据文化和旅游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该申请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名称长兴人从众网吧拟设立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美都铭座3幢301室﹛证明材料有:浙(2020)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00308号复印件1份,产权人朱海芳与长兴人从众网吧投资人乔斌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经营性质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面积631.05平方米使用性质商业服务拟任经营负责人姓名:乔斌,出生年月:1993年7月22日,籍贯:浙江长兴公示日期自2023年10月20日16时起至2023年11月2日16时止,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根据《行政许可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等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力,可以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本局将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通讯地址:行政中心D-5楼联系人:李婧凝,联系电话、传真:0572-6035705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10月19日3654943-36398-135-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