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企业间共享用工奖补的通知》(漳人社〔2022〕8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请,区劳动就业中心审定,同级人社部门复审,符合企业间共享用工奖补企业共有2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漳州市长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监督电话:0596-8320118(区人社局办公室)漳州市长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19日附件漳州市长泰区企业共享用工奖补明细序号企业名称共享用工时间共享用工人数(人)补贴金额(元)备注1福建海丽天食品有限公司20230801-202309302613000借出企业2金日健力(漳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30801-202309302613000借入企业合计26000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