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种业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农指〔2023〕11号)、《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福安花猪保护与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2023〕244号),现拟对2023年福安花猪保护与利用项目予以批复,现将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予以公示,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若发现公示对象不满足公布的选项条件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请于2023年10月19日-26向市农业农村局实名举报,监督电话:福安市农业农村局0593-6382667附件:2023年福安花猪保护与利用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福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19日附件:2023年福安花猪保护与利用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总造价财政补助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备注福安市丰登农业有限公司甘棠镇牛加洋村建设占地1600平方米无菌立体式猪舍(50m×32m),其中猪舍1600平方米(50m×32m)包含保温墙面,树脂瓦屋面、保温天棚、各个猪栏隔断)(猪舍包含母猪分娩栏100个,母猪限位栏320个、公猪限位栏20个),钢筋混凝土储粪池4000立方米(50m×32m×2.5m),钢筋混凝土储粪池通风井6个共52平方米,设计及预算,352.80861502028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