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省产品质量水平,以先进标准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我局建立了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2023年,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确定了《碳化硅单晶抛光片》(Q/TG03-2021)、《氟化镧膜材料》(Q/131082GHT001-2021)等32项企业标准为2023年度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告,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有效期为三年,当企业标准关键技术指标发生变更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出现重大问题,自动终止,本公告可通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进行查询,标准文本可从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附件:2023年度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18日。